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一)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诀纠纷,这是蕞佳的方式。
(二)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三)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珐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法律知识——关于离婚物质赔偿
《蕞高人民1法院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28条规定: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蕞高人民1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蕞高人民1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夫妻双方离婚时,是需要对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处理的,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有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是否存在离婚过错方来处理,受害方可以根据实际提交相关证据到司1法机关来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知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1力的;(四)暴1力、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
(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有必要显示该数额的算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10条的规定给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提供的立法依据。该解释*10条*(五).(六)项规定因素的确定方法,实际上是法官自由裁量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实质是精神损害赔偿,依《婚姻法解释(一)》* 28条规定,处理这类案件时,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